
江苏宜兴隆实业有限公司:
你单位《关于申请批准膳立方大健康产业园标准化厂房建设项
目(一期工程)可研报告的请示》及附件收悉。根据《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》、《政府投资条例》(国务院令第712号)及相关配套法律、法规及规章规定,经研究,现批复如下:
一、为促进安宜镇工业园区经济增长,优化我县招商引资创新环境,原则同意膳立方大健康产业园标准化厂房建设。
二、项目建设地址:金源路南侧、宝源路西侧。
三、项目建设内容:该项目规划用地面积44985平方米,(合67.47亩),总建筑面积47508平方米,其中新建设标准化厂房39325平方米、大健康产业研究院5364平方米、综合楼2603平方米、门卫等配套建筑物216平方米。
四、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:项目总投资为18874万元,资金来源为自筹。
五、本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,工程招标范围为全部招标,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,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。
六、项目建设周期:18个月。
七、请你单位严格按照《政府投资条例》组织项目实施。项目所需资金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保落实到位,不得违法违规举借债务筹措政府投资资金。项目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,严格执行建设工期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。
八、本批复仅作为项目建设单位开展工作的依据,不作为征收及拆迁的依据,不得以此进行施工招投标工作。请据此批复,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编制初步设计文件、工程概算及概算审核报告报我委审批。
宝应县行政审批局
2020年4月15日